“检察院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让我深刻认识到企业合规的重要性,以后一定更加遵守规章制度,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近日,张某某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对检察官说道。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河北省安新县检察院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合规审查机制,努力为保障雄安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该院在办理辖区某企业负责人张某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一案时,发现其属于在生产经营中的过失犯罪,涉案企业存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操作规程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案件发生后,该企业合规整改的意愿非常强烈。承办检察官综合考量后,认为案件符合企业合规审查适用条件,经该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并层报省检察院审核把关、最高检备案后,决定对案件启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合规审查。
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
到涉案企业走访调查。
该院委托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抽选专业人员组成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在合规考察期限内,对企业的合规计划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考核。考察期届满后,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提交了考察书面报告。
随后,该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依法对张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辖区安全生产监管机关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同步向监管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完善制度机制,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和宣传工作。
该案的依法办理,将企业合规与公开听证、依法适用不起诉制度、检察建议等相结合,让涉案企业真切感受到了检察机关护航发展的司法温情。
成立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
据了解,今年9月1日,安新县检察院结合前期探索成果,成立了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联合县司法局、财政局等六家单位会签安新县《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为企业合规建设奠定了制度基础。
企业合规改革目前仍处于试点阶段,缺乏成熟的的经验借鉴。该院克服困难,积极学习,加强与相关企业、司法及行政机关协调沟通,在上级检察院的监督指导下,进一步制定了《第三方组织运行规则》《企业合规管理委员会规则细则》等制度文件。
“我们将继续强化保护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店小二’服务意识,更加重视企业合规本土化探索,充分发挥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资源整合优势,将企业合规的效能发挥到最大,为雄安新区乃至全省全面推行涉案企业合规建设提供实践经验。”安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焦国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