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玉田县检察院检察官专程到案件当事人所在村村委会,对一起故意伤害案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并释法说理,促使双方矛盾化解,当场握手言和。
图为不起诉公开宣告现场。
李某某、刘某某系邻居关系,因偶发矛盾一时冲动,互殴致对方轻伤。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案卷,提讯了两名犯罪嫌疑人,询问了相关证人,就案件事实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系邻里矛盾引发,若简单“一诉了之”,不仅难以解决问题,而且很可能导致双方矛盾升级。且李某某和刘某某二人无前科劣迹,到案后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为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更好地化解矛盾,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该院对李某某、刘某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到两人所在村村委会公开宣告。
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阐明了不起诉理由和法律依据,征询了被不起诉人、公安机关、村干部、村民代表等意见,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随后,从法、理、情等多角度展开释法说理,对李某某、刘某某进行了法治教育,告诫双方今后遇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自觉学法守法不犯法。
李某某、刘某某二人表示真诚悔罪,当场握手言和。
“感谢检察机关给予的机会,今后邻里之间一定互助、互敬、互让,绝不再触犯法律。”李某某、刘某某表示真诚悔罪,当场握手言和。
在办案中,玉田县检察院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通过现场公开宣告、面对面释法说理,促使案件当事人双方消除误解、握手言和,彰显了司法“温度”,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