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在工厂里参加检察听证会,感觉这种形式真好。如果没有亲临车间参观生产工艺流程,我们对案件中固体废物的理解也不会有全面的认识。” 4月21日,一场特殊的检察公开听证会在唐山市某民营纺织公司内召开,受邀听证人员在会后对现场听证的方式十分赞赏。
这是一起对民营纺织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拟不起诉的公开听证会。该案中某纺织公司是河北省内唯一一家从麻原料进口到麻纤维处理再到麻混纺纱加工的中小型民营企业。总经理、犯罪嫌疑人温某某、杨某从国外进口的亚麻短纤被我国天津海关查验含杂率超标确定为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并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罚款。在与外商多次协商退换货未果的情况下,温某某、杨某为减少公司经济损失,伪造虚假单据侥幸逃避海关抽检,再次将上述退运的固体废物转经其他口岸回流报关进口,并将该批货物加工成成品后销售。今年初,天津海关缉私分局发现单号异常后立案移送唐山海关缉私分局。
因该案系疫情复工复产期间涉民营企业经济犯罪,目前仍在生产经营中。唐山市检察院在受案后并未单纯就案办案,而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六稳”“六保”政策,从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角度出发,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副检察长牵头、数名精干检察官组成的办案团队,认真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对犯罪单位和人员的作用、地位和量刑情节进行分析研判。
通过询访当地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以及企业人员,深入企业车间进行实地调研等方式,全面掌握涉案公司自成立以来的生产经营状况。经过全面综合分析,认为涉案单位一向遵从法纪,守法经营,对当地利税、人员就业和社会公益事业具有一定贡献度,相关责任人员在疫情期间为降低生产成本、减少损失而进口了含杂率略微超标的亚麻短纤原料,且该含杂物为植物碎屑等纤维物质,经过人工处理后不会造成周边环境污染的危害后果。两名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态度好,具有法定从轻减轻的量刑情节,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
为增强办理刑事案件的透明度和说理性,唐山市检察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此次听证会设置在发案企业内,特别增设了现场参观环节,专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专职律师、环保固废与化学品专家、企业家代表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并特意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在主办检察官陈述了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后,听证人员实地参观了涉案公司的亚麻梳理车间和纺织车间,通过现场接触亚麻短纤原材料,对其含杂率及原料成分和处置后果有了更为直观、现实的了解。
评议环节中,河北某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微代表听证员发表意见,“同意检察机关的拟相对不起诉,今后应该引导企业在法律的框架下合规化经营,完善监督管理体系,更好地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特邀人民监督员、河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田叶军对现场听证的效果亦表示肯定,“此次听证会是疫情期间检察机关主动履职,切实为企业做实事、为群众做好事的创新之举,既提升了检察公信力,又彰显了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积极承担普法责任。”
本次检察公开听证,是唐山市检察机关采用现场参观方式的创新之举,涉案犯罪单位和犯罪嫌疑人均表示受到了很大的教育和激励,“以后我们一定依法诚信经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积极带动家乡经济发展,努力为社会做贡献。” 检察机关将充分参考公开听证的评议意见,结合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结论,择日向犯罪嫌疑单位、犯罪嫌疑人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