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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业务
        邱县:用心用情干好这个“技术活儿” 帮助罪错未成年人成长成材
        时间:2020-12-28  作者:  新闻来源:邯郸市检察院 【字号: | |

          “挽救涉案未成年人是一个‘技术活儿’,就像帮助一个有长歪趋势的树苗一样。少用力一分不会起到帮助的作用,而多用力一分就会把树苗折断。对王潇(化名)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是给孩子确定一个考察期,相当于给‘树苗’自我修复的时间,在这段关键时间内,需要检察官、家长、社会各方面给予必要和及时帮助,树苗才能茁壮成长!”近日,在邱县检察院组织的一场不公开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吴立新发表自己的评议意见。

          王潇是一名性格内向的少年,母亲患有精神分裂症,二级残疾,父亲四级残疾,11岁的弟弟在读初中,两个姐姐出嫁后,家里就靠父亲来支撑,家境贫寒,属于低保贫困户。2019年11月,正在读初二的王潇为了零花钱,翻墙进入邻居家中,盗窃了两部旧手机和10根火腿肠,价值720元。

          今年11月10日,该案由邱县公安局移送至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王潇案发时刚刚年满十六周岁,系该县某初中在校学生,具有自动投案、认罪认罚、及时赔偿受害人且取得谅解等情节,结合县公安局出具的“再犯可能性较小”的社会调查报告及法律援助律师“建议免于起诉”的辩护意见,承办检察官认为本案符合《刑事诉讼法》中附条件不起诉的规定。11月15日,邱县检察院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进行讨论,一致同意承办检察官拟对本案作附条件不起诉的意见。

          为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益,促进附条件不起诉程序规范化、决策科学化,加强社会监督,11月26日,邱县检察院就王潇的行为是否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规定,邀请部分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辩护人、被害人、王潇及其法定代理人参加,举行了不公开听证会。人民监督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对承办检察官进行了详细提问并发表了意见,全部支持检察机关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会后,根据检察听证会及检察官联席会的意见,邱县检察院召开检察委员,依法对王潇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设定考察期八个月。

          考察期内,未检检察官要求王潇定期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情况,学习检察机关指定的法律书籍并撰写心得,还多次对其进行训诫教育和心理疏导,引导其深刻反思切实认识行为的严重性,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经过多次疏导后,性格内向的王潇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开始主动表达自己的内心,希望能够在检察官的帮助下继续学业。未检检察官在征求王潇父亲的意见后,多次和某学校进行沟通,帮助王潇回归学校完成学业,并协调为其减免了部分费用。在对王潇进行教育帮助的同时,检察官也对王潇的父亲进行亲职教育,希望其在照顾子女生活的同时更多关注子女的身心健康,切实履行起监护人的职责。王潇父亲表示今后定会下大力气管教孩子。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挽救一个孩子,就能拯救一个家庭;帮教一个涉案未成年人,就能帮助这个孩子走好人生的道路。未检检察官用心用情干好挽救涉案未成年人这个“技术活儿”,帮助罪错未成年人成长成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