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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文化
        【走进涉县】传承红色文化基因 助推检察事业发展
        时间:2021-07-14  作者:  新闻来源:涉县检察院 【字号: | |

          涉县位于河北省西南部,是着名的革命老区、红色圣地,是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旧址、129师司令部旧址、左权将军墓、八路军母亲李才清故居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所在地。

          在这片红色沃土上,涉县检察院传承革命老区的优良传统,始终坚持听党话、跟党走,持续开展“红色检察文化建设”,提升检察文化“软实力”,锻造“五个过硬”检察队伍,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等称号,被河北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模范检察院”“全省‘八化’建设示范院”。

          跟随镜头,我们一起走进涉县,重温革命老区的光辉历史和英雄故事,感受检察机关传承红色文化基因、奋发拼搏进取的精神力量。

          “在紫荆树下,在老一辈革命家生活战斗的地方,我郑重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每年6月,涉县检察院都会组织新发展的党员赴129师司令部旧址开展入党宣誓活动。129师司令部旧址位于涉县赤岸村,抗日战争时期,刘伯承、邓小平等率领的129师在涉县生活战斗达六年之久,与老区人民谱写了军民一心、团结抗战的不朽篇章。

          为左权将军扫墓,是涉县检察院每年清明节的固有活动。全体检察干警在左权将军墓前,敬献花篮、低头默哀,缅怀将军短暂而又伟大的一生。今年,涉县检察院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学史践悟、勇担使命,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守护好这片红色热土。

          “我们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就是要学习李才清老人这样的楷模,以英模精神推动检察事业创新发展......”涉县检察院组织全体检察干警来到位于涉县庄子岭的“八路军母亲”李才清故居。在故居院内,大家聆听了李才清老人冒着生命危险,掩护八路军伤病员,保护军用物资的英勇事迹,深受触动。

          在涉县检察院红色院史展室,检察官张娜向来访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介绍展示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时期检察机关、1953年涉县检察署成立以及1978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后涉县检察人“激情工作、担当奋进”的精神风貌。近年来,涉县检察院注重红色资源的挖掘与传承,建成红色院史展室,创作红色影视作品,为检察文化增添红色新内涵。

          “母亲因为坚决地做了反满抗日的斗争,今天已经到了牺牲的前夕了......”涉县检察院“革命精神传薪火,红故事话初心”党史教育红色故事讲述现场,检察官赵云霞深情诵读革命烈士赵一曼赴刑前留给儿子的遗书。近年来,涉县检察院结合检察队伍建设实际,开展红色检察文化传承活动,促进红色检察文化“软实力”转化为法律监督“硬能力”。

          “以红色促党建、以党建促队建,把红色检察文化建设融入到检察教育培训当中。”借助检察讲坛、青年干警上讲台、道德讲堂等教育培训载体,涉县检察院主动邀请老红军、老党员、老领导走上讲台,讲党课、谈心得、传经验,助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2018年以来,该院走进红色教育基地开展教育培训20余次。

          “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和精神传承,让英烈纪念设施更加庄严肃穆。”针对涉县鹿头乡偏城县殉国烈士纪念阁等英烈纪念设施年久失修、周边环境脏乱差的问题,涉县检察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英烈纪念设施全面摸底调研,依法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乡政府发出5份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维护好英烈纪念设施,方便群众瞻仰和悼念。

          “在办好未检刑事案件的同时,涉县检察院主动作为,关爱被害未成年人以及相关弱势群体,做法值得称赞。”省人大代表、全国拥军模范、河北煜剑节能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爱英说。涉县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未成年人检察办案中发现的“事实孤儿”问题,与民政局联合走访排查,核实“事实孤儿”135人,协调相关部门发放救助金,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检察院不仅给我发救助金,还帮我解决就业问题,真是老百姓的贴心人。”交通肇事案被害人王某某拿到救助金后,激动地说。近年来,尤其是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涉县检察院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大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力度,努力让更多有困难的当事人及时得到救助。2020年以来,该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发放救助金2.2万元。

          在办理某民营企业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中,涉县检察院联合公安部门对企业负责人梁某进行批评教育,耐心释法说理。最终,梁某认罪悔罪,主动支付工资,真诚向欠薪农民工道歉并取得谅解。经综合评估,检察院依法对梁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司法办案中,应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既保障受害人权益,又充分考虑民营企业的生产发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王磊强调。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守护涉县青山碧水蓝天净土,用法治保障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是检察机关应有职责。”2020年以来,涉县检察院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5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林地等44.3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259余吨,通过整治违法违规矿山采砂场专项行动,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2万余元。

          食药问题无小事,保障安全是大事。涉县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完善食品药品领域执法办案协作机制,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2020年以来,该院办理食药领域刑事案件5件9人,公益诉讼案件28件,发出相关检察建议26份,用心用力守护好百姓“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