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肃宁县检察院推出了“四实”举措。
坚持教育制度化,从思想深处夯实基础阵地。建立和完善了干警学习教育制度,把纪律作风学习教育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切实通过学习转变观念、转变思想、转变作风,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职业修养,切实从思想深处筑牢依法办案、廉洁清正的基础阵地。
坚持工作规范化,从制度层面做实制度笼子。成立纪律作风建设领导机构,深化基层党风政风“清洁行动”,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把纪律作风整顿作为一种常态工作与检察工作同考核同要求,营造优质高效的人文环境。
强化管理举措,从推进角度砸实执行力度。把纪律作风建设作为依法履行法律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开展好、落实好。有效查找问题,积极推进正风肃纪联查活动,深挖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抓好整改。
加大监督力度,从管控方面落实督察机制。深入推进常态化监督检查活动,由纪检监察部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派员参与,采取定期明察、不定期暗访等形式,对干警涉“四风”情况进行督察;对于发现的各类问题,迅速督促整改落实,严肃党风党纪,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