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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队伍
        保定涞水县院: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责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时间:2015-02-10  作者:廖志刚 勾宪刚  新闻来源:河北法制报 【字号: | |

          2014年,在保定市检察院和涞水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涞水县检察院按照“确定一个目标、构建两个机制、提升三种能力、强化四种意识、突出五项重点”总体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推进会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以服务“两个环境”建设为着力点,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责,切实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去年11月,该院又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12至2013年度文明单位称号,是全市唯一一个连续三届蝉联省级文明单位的基层检察院。

          积极推进平安建设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涞水县检察院始终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打防并举,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为全县率先打造环首都新的经济增长极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春季严打、夏季“闪电”和“秋收100”专项行动,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00件14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86件119人;受理公安机关及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146件224人,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132件181人,报送保定市检察院审查起诉7件15人,保持了对各类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4件23人,依法决定不起诉6件14人,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15件15人。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采取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依法不起诉1件1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5人。由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成效显着,去年,该院被共青团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单位。

          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涞水县检察院完善检察建议制度,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消除隐患的检察建议12件;着力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牵头制定了《涞水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召开了全县“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会,与首批39个成员单位建立了“网上衔接、信息共享”监督平台,对成员单位进行了应用培训,形成了监督、协作、服务工作新机制;大力加强检务公开建设,多方筹措资金,按上级检察院要求建成了高标准的各项硬件设施,开通了门户网站、微博和微信,为检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继续深化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协调县司法援助中心为一起刑事案件受害人实施法律援助,协调民政部门为受害人办理了低保,并发放救助金1万元,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行动,从快批捕了黄某、彭某生产销售毒豆芽案,李某生产销售毒豆芽案,李某等5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胡某、杨某、陈某3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监督环保部门移送了许某污染环境案,并被省检察院评为“危害民生专项监督”典型案例;不断深化涉农检察宣传月活动,深入农村、社区开展了问卷调查和涉农法制宣传,对2个乡镇14个村的84名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了警示教育,推动形成惩治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犯罪的合力,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采取联合接访、提前预约接访和走访接待等多种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7起,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5次,受理举报7件,全部依法进行了分流处理,化解非法进京集体访1起,按县委指示要求牵头处理了大赤土村土地纠纷和白草畔景区欠薪纠纷两起进市非法集体访,得到了县委领导的充分肯定。由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扎实有效,在保定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的涉法涉诉信访双月攻坚活动推进会上,涞水县检察院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做了典型发言,受到好评。

          积极推进法治建设

          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涞水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严厉惩治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聚力攻坚,大力查办职务犯罪。坚决贯彻中央反腐指示精神,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打“老虎”挖“蛀虫”。全年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9件12人,其中贪污案2件2人,挪用公款案4件5人,行贿案1件1人,玩忽职守案1件3人,滥用职权案1件1人,全部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全部作出有罪判决,其中两个正科级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五年,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在完成常规办案任务的同时,去年五月份,该院积极参与了上级检察院交办的“2·10”和“8·22”两个高检院指定专案。其中“2·10”专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检察机关一次性起获赃款数额(2.3亿元)最大的一起贪污贿赂案件,受到中央领导关注,在全国范围内引起轰动。在上级检察院统一指挥下,该院全警动员,检察长亲临一线指挥调度,参战干警团结奋斗,调查取证涉及北京、辽宁、贵州、内蒙古等省、市、区,行程八万余公里,共查询相关单位110余家,询问相关证人80余人次,调取书证材料100余份,办理边控手续8份,制作同步录音录像30余人次,制作笔录110份。经过5个多月的艰苦奋战,圆满完成了上级检察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其中查证有行贿事实的19人,证实行贿数额344.5万元人民币、133万美元及5万欧元,涉案数额折合人民币1200余万元),得到了上级检察院领导的高度评价,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8·22”专案中,截至目前,该院干警先后到北京、上海、内蒙古、江苏、辽宁等省、市调查取证,行程5万多公里,查询相关单位80余家,询问相关证人50余人次,调取书证材料100余份,证实受贿额1900余万元,查明行贿额470万人民币、35万美元及2100克黄金。

          强化监督,切实促进公正司法。坚持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 共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21次,通知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撤案4件8人,追捕漏犯4人,提出侦查建议80余条,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刑事抗诉1件1人,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135份,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案件43件,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追诉漏犯31人;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形监督案件2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9件,向法院发再审检察建议1份,向有关部门发督促起诉和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书5份;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辖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次,纠正违法12件次,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提出纠正意见23件次。深入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活动,审查三类重点罪犯4人次。贯彻修改后刑诉法的新要求,对6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依法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公安机关全部采纳,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促进了法律规范运行。以争创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为抓手,积极推进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去年年底,涞水县检察院驻县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优化环境,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切实把检察工作置于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中谋划和推动,出台了《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项目建设、园区建设和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各班子成员带队深入2个园区和29个重点项目企业走访调研,了解企业诉求,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一年来,共与16个重点企业签订了结对帮扶协议,开展送法进企活动5次,进行法制讲座5场,依法办理了郄某等6人扰乱西垒子煤矿正常生产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任某等7人打砸南极科普基地有限公司施工工地寻衅滋事案,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县法院及时判决祖冲之文化森林公园与公园项目所在地东文山乡北西租村民冀某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继续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的预防工作,与野三坡管委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对野三坡景区旅游服务基础设施项目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方案》,对野三坡旅游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六项重点工程进行同步预防,共开展招投标预防咨询65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66次,预防警示教育40次;涞水县委书记王义民等四大班子领导对该院主动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的做法均给予充分肯定,并分别作出有关批示。

          积极推进队伍建设

          忠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涞水县检察院深入推进各项教育活动,抓班子、带队伍,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水平。

          着力加强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建设。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集中辅导、专题研讨、撰写心得体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深入查找宗旨意识、群众观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出台了周五学习制度,先后组织全体干警观看《焦裕禄》等革命传统电影,进行了活动专项知识测试,从各方面确保了活动效果。院领导班子从转变自身作风做起,扎实开展“大宣讲、大调研、大走访”和“蹲点服务”行动,组织全院干警到太行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到保定留法勤工俭学纪念馆参观学习,进一步坚定了政治方向,树牢了群众观念。

          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察长、党组成员、中层干部和全体干警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成组织机制健全、责任主体明确、责任内容细化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大力推进检务督查,严格进行自查自纠,针对梳理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对院领导班子成员的办公用房进行了调整,严格落实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本院财务制度。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权力观,组织市级人民监督员对4起不立案案件进行了监督评议,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了听庭评议、执法检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着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以运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契机,进一步深入推进案件管理工作,实现了案件网上流转、办理、签批,加强流程管理,实施质量监控,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严格落实同步录音录像规定,扎实做好检察内网分级保护设备安装调试以及保密检查工作,为执法办案提供了有力保障。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对检察人员素质能力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练兵、技能培训和全员轮训,干警理论素养和综合素质得到提升。组织开展了“五大标兵”和“拔尖人才”评选活动,在全院营造了“比学赶超”的浓厚工作氛围。加强宣传调研工作,全年共在市级以上报刊网络发表宣传调研文章115篇,有效扩大了该院的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坚持文化育检,组织开展了读书月、以“讲诚信、懂规则、守法纪”、“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等系列文化活动,陶冶了干警情操,活跃了生活气息,促进了检察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