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贯彻落实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检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依照法律规定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五)负责对管辖的各类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六)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依法受理核准追诉案件,审查是否上报。
(九)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社区矫正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十)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
(十一)组织检察工作中法律政策具体应用问题的研究;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十二)负责检察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十三)负责本院检务督察工作。
(十四)负责本院检务保障以及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五)完成其他应当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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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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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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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保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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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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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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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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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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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1、收入说明
2021年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检察院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232.15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预算为842.32万元
正常公用经费预算为99.74万元
专项项目、公用经费预算为290.09万元
2、支出说明
2021年部门支出安排预算总额1232.15万元。
基本支出 942.06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 842.32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 99.74万元
项目支出 290.09万元
其中:本级支出290.09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本年度预算收支安排1232.15万元,较上年增加371.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1.16万元,主要2019年新招录公务员未列入2020年预算,项目支出增加110.09万元。
第三部分: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9.74万元,其中办公费25.50万元,水费1.53万元,电费3.57万元,邮电费21.68万元,工会经费和福利费13.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6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9万元。
第四部分: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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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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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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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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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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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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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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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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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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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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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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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增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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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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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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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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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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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增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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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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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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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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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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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增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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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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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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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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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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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增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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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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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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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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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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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增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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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绩效预算信息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依据三定方案要求,加强预防与打击职务犯罪工作,充分利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预防协会的平台和纽带作用,深入开展个案预防、类案预防、行业预防,检察建议等活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在社会上形成不敢腐,不想腐的氛围,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在体现司法公平的同时兼顾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切实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量刑建议等工作,提高检察建议的采纳率和工作完成率。不断推进提升检察工作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方面的贡献率,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形成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持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取得良好的社会保护监督效果。
(二)分项绩效目标
1、部门运行
绩效目标:通过行使检察权,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绩效指标:提起公诉完成率>95%
2、专项活动开展
绩效目标: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绩效指标:息诉罢访率>90%
3、检察事务管理
绩效目标:确保全年各项检察工作圆满完成
绩效指标:各项检察综合业务、事务管理工作完成率100%
(三)工作保障措施
1、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工作保障制度等,为全年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奠定制度基础。
2、加强支出管理。通过优化支出结构、编细编实预算、加快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尽快启动项目、及时支付资金、6月底前细化代编预算、按规定及时下达资金等多种措施,确保支出进度达标。
3、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按要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实现。
4、做好绩效自评。按要求开展上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工作,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规范财务资产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固定资产登记、使用和报废处置管理,做到支出合理,物尽其用。
6、加强内部监督。加强内部监督制度建设,对绩效运行情况、重大支出决策、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及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进行督导,对会计资料进行内部审计,并配合做好审计、财政监督等外部监督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7、加强宣传培训调研等。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本部门职工业务素质;加强调研,提出优化财政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建议;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促进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一)2021年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检察院劳务派遣人员经费绩效目标表
151001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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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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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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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602210806ISBB05Y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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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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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检察院劳务派遣人员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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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规模及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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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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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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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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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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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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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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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书记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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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支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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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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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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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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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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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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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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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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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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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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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各项检察辅助职能,为检察业务提供有力保障
2、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
3、履行检察职能,提高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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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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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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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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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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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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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值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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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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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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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办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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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案件/总案件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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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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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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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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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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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年度考核辅警工作能力达标人数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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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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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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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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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任务完成的及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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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任务完成的及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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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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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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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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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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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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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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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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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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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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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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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对提供各种政务等服务的满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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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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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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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公务费: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一般会议费和物业管理费之和。第九部分:其它需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说明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