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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阳县检察院出台《检察业务数据质量管理评价办法》,精准抓实数据质量
        时间:2023-01-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高阳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该院检察长安通主持。会上,总结分析了2022年检察业务数据填录情况,研究通过《高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数据质量管理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强化各业务部门、各员额检察官的责任意识,提高数据填录准确率。

        《办法》规定,成立业务数据质量管理评价领导小组,检察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案件管理办公室承担业务数据管理评价日常工作。

        《办法》明确了部门责任和人员责任,规定业务部门是数据填录的主体,案管部门负责数据巡查、督促整改。员额检察官是数据填录第一责任人,部门主任承担管理责任,分管领导承担监督责任。设立数据填报员制度,每名检察官确定一名检察官助理或书记员专人协助开展数据填报工作,与员额检察官承担连带责任。

        《办法》设置了日巡查、周通报、月总结制度,数据质量预警制度,填报结果奖惩制度等系列配套制度,并与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相挂钩,努力实现优者奖、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到数据填录直接关系办案成效,牢固树立“数据填录就是办案”的理念,切实把业务数据填录责任牢牢扛在肩上,精益求精完成好每一个案件的填录工作,全力提升业务数据质效,以业务数据高质量发展推动2023年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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