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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敬楷模】《河北日报》┃赵宝德:用公平正义守护民心
        时间:2021-12-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河北日报》刊发截图 

        近日,《河北日报》刊登了《赵宝德:用公平正义守护民心》一文,对易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赵宝德从事检察工作15年来,扞卫公平正义,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绿水青山的事迹进行了宣传报道。 

        以下为《河北日报》刊发原文 

        赵宝德:用公平正义守护民心 

         

        赵宝德(右一)正在翻看卷宗。河北日报通讯员 付鑫源摄

        人物档案  

        赵宝德,易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从事检察工作15年来,坚决扞卫公平正义,时刻把人民利益记在心间,细致入微审查案件,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努力守护碧水、净土、蓝天。曾荣获河北省模范检察官、“河北好人”等称号,入选河北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人才库,所负责的部门在保定市检察院业务评比中连续9年名列第一。
         

        全国索赔金额最大的非法经营药品案件、全市首例长城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全市首例再审程序抗诉改判案件……多年检察工作中,赵宝德勇于担当、勤勉敬业,用日复一日的行动践行着初心和使命,创造了多个“第一”,办理的案件中没有一件瑕疵案件。 

        “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这句话深深印在赵宝德的心中。截至目前,他办理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超过200起,坚持用公平正义守护民心。  

        2011年6月9日零时许,许某某潜入杨某某家,将事先准备好的两瓶汽油点燃,扔进杨某某屋内,致使他家两间房屋及生活用品被烧毁。原审易县法院认定许某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2012年3月,杨某某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向易县检察院提出申诉。 

        许某某犯什么罪、是否应被轻判,是这个案件的关键。受命核查此案的赵宝德在翻阅卷宗后,立即和同事赶赴现场进行勘察。他们发现杨某某家虽然远离居民聚集区,但紧邻112国道,与房屋相连的还有一家饭店,四周有两处民房和大片树木,受案件影响的人数为10人。同时,他们还到气象部门了解当天的风向、风速等情况,判断放火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 

        “你查这么细干什么,走个形式得了,别认死理儿!”有人提醒赵宝德,办理这个案子费力不讨好,说不定还得吃亏。“我既然接手了这个案子,就得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司法的公信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赵宝德态度坚定。 

        正是凭着这份坚持,2013年11月该案依法改判,许某某被认定为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许某某认罪服判,群众拍手称快。 

        “宝德的案子办得漂亮不仅靠‘用心’得来,更靠‘专业’。”保定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赵昊宏这样评价赵宝德。 

        2017年7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赵宝德勇挑重担,探索实践,主动承办了北易水河垃圾污染、某大型渔场偷排养殖废水等200多件公益诉讼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立即停止侵害、修复环境或承担修复费用、赔偿生态功能损失费用……”9月29日,全市首例长城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在保定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承办此案的正是赵宝德。 

        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往往存在调查取证难、公益损害鉴定难等困难,赵宝德办理的这个案件更是难上加难。其中,最难就是如何准确量化公益受损程度。当时,他们联系的10余家司法鉴定机构均表示只能计算厂房修复的费用,无法具体计算生态损失和生态修复费用。 

        “单独拆除厂房,通过行政公益诉讼就能解决,但拆了、罚了,长城整体环境怎么办?咱们必须要找到鉴定机构和专家定损,这样才能起到保护长城、修复环境的目的。”赵宝德拒绝就案办案,坚持一定要找到鉴定机构和文物专家进行定损。经过不懈努力,赵宝德和同事终于联系上江西一家司法鉴定中心和文物专家。 

        因前期证据扎实,鉴定机构和专家很快出具了鉴定结论和专家意见:长城历史、环境风貌受到严重破坏,生态修复及生态损失费达130余万元。经过法院审理,这些诉讼请求全部获得支持并当庭宣判。 

        “公益诉讼是新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新使命,我们要在生态环境修复、环境污染治理等领域有所作为,全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赵宝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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