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望都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 许永胜
在今年全省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许永胜同志荣获“个人二等功”。
许永胜:
二十四年执着坚守平凡造就忠诚担当
许永胜,男,43岁,汉族,中共党员,现任河北省保定市望都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参加工作以来,多次被评为县级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受到县委、县政府嘉奖。曾获得河北省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河北省最美政法干警提名、保定市最美检察人、杰出青年卫士、检察系统最佳副职、优秀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办案能手和望都县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9次。
该同志自1995年大学毕业分配到望都县检察院工作,从公诉科的书记员、助检员、检察员做起,到副科长、科长、副检察长一步一个脚印,24年来始终坚守在基层检察工作第一线,践行着一个检察人的执着与追求。在17年副检察长和9年反渎局长的工作经历中,该同志能够始终如一地坚持坚守、一如既往地执着追求,不断积累人生阅历和工作经验,在老一辈模范检察官的指引教诲下,在各级领导的关怀培养下,逐渐成长、成熟,并得到了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认可。
荣获多次荣誉
始终如一地坚守,锻造了坚定不移的理想信念
24年的检察实践,他自觉地把党的领导融入到检察工作方方面面,把党的执政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时刻不忘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当干事创业的先锋,在热爱的事业中争做敬业奉献的模范。得益于这种坚守,2002年7月,他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任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011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17年当选为中共望都县第十三届党代表。
始终如一地坚守,成就了矢志不渝的为民司法
他时刻不忘“党在心中、法在心中、人民在心中”, 把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人生价值追求,把“为民司法”融入办案全过程,走好群众路线,广泛地与人民群众打交道、交朋友,带着感情做好群众工作。
始终如一地坚守,提升了干事创业的能力水平
他从一名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通过不间断地学习,连续完成了法律大专、本科和研究生的专业课程,在业务实践中逐渐成长为办案能手、业务骨干和专家型人才。2015年当选为保定市法学会理事和望都县法学会副会长。多年来,他不断提升自己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肃贪肃渎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所办案件多次被评为全市“十大精品案件”,一滥用职权、贪污案,作为全市唯一案件入选当年全国检察系统“百件优质案件”。
2016年,他在任反渎局局长期间,在全市率先查办了群众反映强烈的超载超限运输监管领域滥用职权、受贿案3件3人,实现了贪渎并查。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一直潜逃,被中纪委挂牌督办,限期一个月内缉拿归案。2017年春节前,他带领联合抓捕小组,辗转四川、山东、河南等三省六市,历时28天,行程1万公里,最终在河南新乡将潜逃8个月之久的嫌疑人抓获归案。
始终如一地坚守,保持了波澜不惊的平和心态
从检24年,尤其是自2002年走上副检察长的领导岗位以来,他始终坚持低调做人、高调做事,不断继承老一辈检察人淡泊名利、波澜不惊的优良传统和高贵品德,时刻以一颗平常心对待自己的进退留转,进则奋发有为、退则坦然面对、留则意志不衰、转则迎接挑战。2017年年底,他作为望都检察史上第一任,也是最后一任的反渎局长,面临着转隶到监察委的选择,是对多年检察工作的热爱,是对检察情结的难以割舍,是始终如一的执着坚守,他毅然决然地选择了留下,带着对检察事业的深情依恋,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新时代的检察工作之中。
许永胜同志政治立场坚定,能够时刻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在检察一线不怕吃苦,甘于奉献,敢于担当,率先垂范。该同志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不管在什么位置上,都能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检察干警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和热爱,为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出了自己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