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俊乔
何俊乔,女,1966年11月2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保定市顺平县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0月入党,2007年6月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曾任保定市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保定市望都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现任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在何俊乔检察长的带领下,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检察文化建设和司法公信力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着成效,多次被授予实绩突出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先进集体、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其本人也多次荣获优秀党务工作者、二等功等奖励。
一、服务大局,保障区域经济健康发展
何俊乔检察长紧扣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题,组织起草、制定了《满城区人民检察院服务满城区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联系企业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在两个企业园区设立检察服务工作站,带头深入联络点开展调研、走访,了解企业运行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检企座谈会,对两个园区20多家企业分类建档,在10家中型以上企业聘请检察信息联络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宣传教育讲座15次,发放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材料5000余份,开展工程投标行受贿档案查询2891次,形成了双向互动、精准服务的良好局面。
二、一线办案,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近年来,何俊乔检察长亲自指挥办理上级院交办的大案,共出动警力340余人次、车辆120余辆次,累计加班3400余小时,辗转陕西、辽宁、吉林、山西、山东、安徽、内蒙古、黑龙江、北京等“八省一市”,出差行驶里程超过15万公里,询问相关证人180余人次,调取书证材料350余份,制作同步录音录像50余人次,形成案卷材料32卷,涉案金额近千万元,圆满完成了专案任务。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作为入额检察官,何俊乔检察长坚持亲自办案15件,带头出庭支持公诉,发挥了示范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推动检察队伍业务素质的提升和司法办案的规范化。
三、强化管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何俊乔检察长从“四个加强”入手,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持续不懈抓好党组一班人理论学习、业务学习。何俊乔检察长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时时处处为干警做好表率。加强检察队伍政治思想教育。何俊乔检察长高度重视“两微一端”新媒体,开通“微课堂”、建立“微讨论交流群”,使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多元化、灵活化,开展“领导干部上党课”活动,带头讲党课,加强干警的政治修养和道德教育,引导干警热爱检察事业。加强干警业务能力建设。何俊乔检察长在全院开展“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检察官”活动,邀请高校法学教授授课,开展周五“干警讲坛”活动;实行新老干警“互带互搭”“传帮带”机制,提升干警整体素质。加强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各项管理制度,以制度管钱、管物、管人、管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决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近年来,全院干警无一违纪树立了检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铿锵玫瑰,璀璨检花。何俊乔检察长以女性特有的细心和审慎在检察工作中尽职尽责,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女检察官的正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