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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基层两会 | 高阳县检察院检察长安通作工作报告
        时间:2023-01-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月12日,高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安通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高阳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高阳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力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均取得新成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单位、全市考评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多个案事例获评省级典型案事例,涌现出全省检察机关办公室工作业务能手、全市最美检察人、公益诉讼业务能手、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等一批先进典型。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举办“以新时代法律监督助力高质量发展”主题成果展,县委主要领导现场指导,相关情况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宣传报道。

        一、聚焦县委中心工作,在主动融入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新担当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主动入企解决问题。依法严惩民营企业受侵害案件,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审慎办理民营企业犯罪案件,慎用羁押措施,尽量减少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把开展企业合规作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重要抓手,联合公安、法院、市场监管等十一个部门,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对3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适用企业合规,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经过整改,企业均达到合规要求,防风险能力得到加强,生产能力持续向好。我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坚持能动拓展办案质效,促进个案办理向行业治理延伸,推动形成检察办案监督、行政执法管控、行业组织监管“三环发力”的工作格局,获市县领导批示肯定和民营企业家好评。加强与纪委监委沟通协作,从严从快打击破坏营商环境职务犯罪,依法办理刘某某贪污、受贿案,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共同扎紧制度篱笆。

        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制定《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实施细则》,开展22个专项活动,制发检察建议63份。紧盯城市安全领域,办理的督促整治无证销售危险化学品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千案展示”;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联合住建部门开展窨井盖安全专项治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就公园治理制发检察建议,构建文明有序的城市公园,助力文明县城建设;关注居民饮水健康,联合行政审批、卫健等部门开展直饮水机专项检查,保护群众饮水安全;制定《发挥检察职能助力综合治水工作方案》,积极参与全县综合治水工作;聚焦服务乡村振兴,办理某村支书侵占村集体财产案,将涉案款140余万悉数追回上缴财政,并制发检察建议帮助规范村财管理;紧盯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督促相关部门清理17个违规垃圾存放点,助力美丽乡村建设;设立乡村振兴检察工作站,从普法宣传、司法救助等9个方面,加强与镇街、村的联动,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大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惩治力度,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及关联犯罪14件17人,审查起诉9件11人,办理非法集资案件2件2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走进公园、社区、乡村进行普法宣传,拍摄的防范诈骗短视频,被省委网信办评选为“冀网同心 全民反诈”网络宣传优秀作品。

        二、持续强化法律监督,在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中实现新突破

        全面做优刑事检察。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03件285人,批准逮捕89件118人,不批准逮捕116件17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39件411人,审查起诉206件250人,不诉97件102人 ,纠正遗漏罪行32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2人,监督立案4件4人;监督撤案4件4人;开展追赃挽损52件,刑事检察各项数据不断优化。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办理案件272件315人,适用率90.26%。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捕率59.03%、不诉率28.98%,均实现大幅提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依法变更强制措施10人。坚持耐心细致释法说理,引导群众合法有序信访,依法打击非法信访行为。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职能作用,在县域重点企业设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系点,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提前介入某公司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深化开展民事行政检察。重点对民间借贷、抚养赡养、婚姻继承、相邻纠纷等农村多发民事案件开展监督,办理民事监督案件61件;开展支持起诉托起弱势群体专项活动,办理农民工讨薪、残疾人权益保护等领域支持起诉案件8件,《民事支持起诉制度实务研究》获河北省检察院调研课题立项;坚持以“我管”促“都管”,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0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件。

        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5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制发检察建议42份。与县政协办公室共同印发《关于建立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形成监督合力。开展公益诉讼护碧水清流专项行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针对河流河道及流域村庄环境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2份,为构筑雄安南部生态屏障贡献力量。办理一起盗伐林木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求承担恢复植被费用,发挥公益诉讼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职能。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增进民生福祉中展现新作为

        发挥检察职能,回应群众关切。紧盯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依法严惩相关犯罪案件5件14人。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群众来信来访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探索构建律师现场阅卷与互联网阅卷相结合的多元化阅卷服务体系,完成律师网上阅卷73次,按时完成率100%。办理阻权监督案件1件,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开展司法救助,传递司法温度。发挥司法救助扶危济困作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6件,救助群众39人,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检察司法的温度。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与县妇联联合出台《进一步做好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加强与教育、民政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多元救助模式,发挥各自职能,共同救助困难群众。办理的常某司法救助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优秀案例。

        能动履职尽责,保护未成年人。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逮捕25件38人,起诉20件30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原则,涉罪未成年人不捕率100%,不诉率85.71%,附条件不起诉率71.43%。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检察长和骨干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就防范校园暴力、防治网络诈骗等开展送法入校。联合教体局上好“开学第一课”,在全县97所中小学校同步播放普法宣传片,5万余名师生同步观看。开展“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检察开放日,邀请教体局、团县委等座谈,形成保护合力。

        四、持续强化队伍建设,在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中加强新素能

        强化党的建设,筑牢政治忠诚。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的强大动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融于心、铸于魂、践于行。坚决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努力让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地生根。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探索打造“五个一”党建新模式以及“一室、一廊、一景、一媒”立体化党建文化阵地。在县政府大力支持下建成新媒体中心,制作视频22部,多部作品被学习强国、省市级媒体转发采用。开展“讲政治、抓党建、促业务”主题学习实践月,“学习+实践”促业务质效提升。组织重温入党誓词、党史知识竞赛、缅怀革命烈士等活动,激发干警爱党爱国热情。主动融入文明县城创建,党员进社区、上马路,开展志愿服务。投身疫情防控大局,干警参与核酸采集、支援隔离点等一线防疫工作,使党建 “看得见”“摸得着”。

        强化队伍建设,促进素能提升。完善干部梯队建设,40岁以下中层干部占比达69%。开辟“检察+行政”互助配合新模式,特邀民政、税务、市场监管等11家行政机关12名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提升检察官办理专业领域案件水平。打造“阳光普法”特色品牌,开设“阳光讲堂”,检察官上台授课。举办聘用制书记员、辅警集中培训班,全面提高队伍综合素能。组织开展“阳检之星”“党员先锋岗”评选活动,用身边模范激励干事创业热情。努力增强创新能力,投身数字高阳建设,谋划打造洗钱罪法律监督模型,获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模型竞赛三等奖。

        强化作风建设,自觉接受监督。坚持严的主基调,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学习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观看警示教育片,多措并举促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落实“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报制度,严肃办案纪律。扎实推进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更优作风助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企业合规工作,得到充分认可。县人大常委会就企业合规到我院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指导意见。强化检察听证工作,聘任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村干部等为听证员,参加公开听证、案件审查等各类活动69次,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强化制度建设,做精科学管理。建立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及时掌握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坚持做实业务数据全流程监控,建立日监督、月通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办案精准性,司法救助线索排查类案监管案例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监管案例。探索建立检察业务数据微观分析方法,实现对业务数据、案件质量、流程监控综合评价,压实办案责任,业务数据快速提升,经验文章被《河北检察》刊发。自方法运用以来,检察业务数据始终排名全市前列。加强业务数据结果的科学运用,出台《检察业务数据运用办法》,将业务数据纳入检察官考核,努力实现能者上、庸者让、劣者汰。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高阳检察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持续落实党中央《意见》,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高阳场景,为“雄安卫星城、美丽新高阳”建设贡献更优检察力量。

        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坚定不移坚持和扞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围绕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县委全会部署,紧密结合落实党中央《意见》,把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要求认真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主动融入中心工作,服务县域发展大局。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找准服务保障大局的着力点和结合点。持续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加大民营企业平等保护力度,坚持涉企案件检察长盯办,班子成员带头办理,优先办理。把做优企业合规作为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的常态化手段,依法“能用尽用”,进一步释放企业合规效能,助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注重总结分析涉企案件特点,提出预防犯罪的合理对策建议,提升民营企业法治化经营水平。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创新履职尽责举措,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工作。

        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要求,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在国家治理的深刻变革中展现检察机关应有作为。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持续盯紧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回头看”,保证监督质效。努力投身平安高阳、法治高阳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依法严惩危害社会安全稳定和经济发展的违法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社会内生稳定。充分认识诉源治理的重要意义,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助力社会综合治理。

        聚焦维护民生民利,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坚持系统思维,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的举措,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全力开展追赃挽损,减少群众损失。加强困难妇女、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司法救助“应救尽救”。加大公开听证力度,拓宽听证领域,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听证,监督检察工作。紧盯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让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发挥刑事检察打击挽救、公益诉讼监督保护、司法救助关爱帮扶等职能,与团县委、教育等部门共同织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护网”。

        始终坚持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发扬自我革命、自我斗争精神,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断做实严管厚爱,夯实检察队伍高质量发展根基。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让自觉填报成为常态,筑牢防腐蚀、防围猎的坚固堤坝。向科学管理要战斗力,深化做实业务数据分析,加大业务数据质量、流程监控监管力度,研究出台业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纳入检察人员考核,切实促进数据质量提升。关心关爱干警,主动征求意见,院党组研究解决,凝聚干事创业强大合力。大力培养、推荐、使用年轻干部,积极培树身边典型,为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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